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移民搬遷安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來源: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時間: 2023/07/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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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移民搬遷安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建質〔2023〕79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
2022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會議精神,積極履職盡責,克服疫情不利影響,全力推動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順利完成年度搬遷計劃,初步實現了“搬得出、穩得住、有就業、生活好、能融入”的目標。但是省廳在生態移民搬遷安置項目監督檢查中,仍發現一些項目在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部分項目配套基礎設施設計標準較低,施工質量不高,投入使用后出現上下水不通暢等情況,影響搬遷群眾生活。根據省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要求及省住建廳2023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為進一步加強全省生態移民搬遷安置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保證工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質量安全監管
生態移民搬遷安置項目(以下簡稱“安置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直接決定了移民搬遷工作的實施效果。2023年是全省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的關鍵一年,各地要結合“三抓三促”行動,進一步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積極作為、主動擔當,將安置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當作頭等大事來抓,嚴格落實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屬地和部門監管責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扎實做好安置項目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切實使搬遷工作更加規范、更富成效、更有質量。
二、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切實履職盡責
各地要根據《甘肅省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實施方案(2022—2026年)》和2023年度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工作職責,按照“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區落實”的原則,按照省住建廳《關于加強甘肅省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方案》要求,扎實做好本地區安置項目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努力將避險搬遷項目打造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各市(州)住建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安置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的督導與監管工作,指導縣級住建部門落實監管責任,依法對屬于監管范圍的在建安置項目嚴格實施質量安全監管,確保履職到位。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全面履行質量安全日常監管職責,針對安置項目要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責任到人。對于采用村民自建方式建設的安置項目,要指導鄉鎮政府落實責任,抓好安置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管。
三、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嚴肅問題整改
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各地住建部門要根據安置項目工程特點,建立“全覆蓋巡查、常態化監管”的管理機制,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和指導,督促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壓牢壓實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防范杜絕擅自改變建設內容、降低建設標準、偷工減料、盲目搶工期、趕進度等影響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行為。
市(州)住建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安置項目工程質量安全巡查和抽查,各市(州)每年至少要組織開展兩次安置項目工程質量安全檢查,檢查要覆蓋所有承擔安置項目建設任務的縣(市、區),重點檢查參建單位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縣(市、區)住建部門在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的同時,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轄區內安置項目質量安全全覆蓋檢查,對質量安全管理薄弱的企業和質量安全隱患突出的項目,要加大監督檢查頻次。省廳將結合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工作,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四不兩直”等方式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層級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安置項目質量安全情況進行抽查。
對檢查發現的安置項目質量安全問題和隱患,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問題整改要做到無死角、無盲點,對整改結果要跟蹤檢查、確保消除隱患,并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嚴把竣工驗收關口,確保工程質量
安置項目各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竣工驗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依法依規進行竣工驗收,相關監督部門應對其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項目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不得搬遷入住。確保安置項目實施合法合規、規范有序,項目質量合格,確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五、嚴格落實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保障群眾居住安全
對已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安置住房,各地住建部門要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尤其是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保修第一責任人,應當建立質量回訪、房屋維修制度和質量投訴處理機制,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對于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圍內的工程,建設單位在收到關于質量問題的反映后,應當與住戶做好維修方案的協商工作,組織施工單位及時維修。對存在質量問題處理不力、推諉扯皮,造成群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產生較大社會負面輿情影響等情形的建設、施工、設計、監理等相關責任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切實保障移民群眾合法權益。
六、及時報送工作動態,強化信息溝通
請各市(州)住建部門按照省住建廳《關于加強甘肅省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方案》的要求,按季度報送安置項目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包括開展質量安全檢查情況。請于4月15日前將2023年一季度工作情況報省住建廳,以后請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報送。
聯 系 人:王國鈺
聯系電話:0931-8929723(兼傳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4月4日